6月4日,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财政部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何艳主任介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她指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既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保证采购结果满意度的前提。《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重要抓手。招标中心要认真研读所有条款,制定适应川大采购实际的制度文件,切实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采购管理科刘静向全体工作人员逐条讲解了该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等章节内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分析讨论。
最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交流分享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