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问题专家咨询会在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402会议室召开。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处长王宝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政府采购领域资深律师、部属高校基建部门管理人员、部属高校教授、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政府采购专家以及招投标与采购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参加了咨询会。会议由招投标与采购中心主任何艳主持。
王宝富处长对前来参加咨询会的专家表示了感谢,并对我校目前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参会专家首先解读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工程的定义及招标采购方式;其次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国发秘财函〔2015〕736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了研究讨论。
咨询会上,与会专家对我校近三年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方式等进行了详细梳理。所有参会人员还对未来如何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