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适用范围: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年度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范围的仪器设备应当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除外。
“目录”每两年更新一次,需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应以相关年度“目录”为准。
中央预算单位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h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50366&nextcid=65220&aid=67525
采购流程参照网页:h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50365&nextcid=50365&aid=64255